索 引 號 | 008450030/2020-08421 | 關 鍵 詞 | 《廣元市市本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清單(2020年版)》解讀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12-21 |
服務對象 | 行業準入 | 體裁分類 | 其他 |
一、編制背景
近年來,我市清理規范并公布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便利了群眾辦事,優化了營商環境。隨著“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法律法規的立、改、廢新變化,原已公布的部分中介服務事項亟需調整規范。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發〔2019〕15號)要求,我市去年制定了《市本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19年版)》。今年10月2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上超市”建設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0〕66號),對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管理、規范中介服務行為、建設“一網”“三庫”“四系統”的“網上超市”提出了部署意見。11月25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進行了傳達學習,并安排部署了我市相關工作。為此,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啟動了市本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和清單編制工作。
二、編制過程
編制過程分三個階段:一是事項清理規范階段。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在《廣元市市本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19年版)》基礎上,對我市涉審中介服務事項進行了調整清理。各部門調整清理情況均由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市政府辦公室匯總。二是修改完善階段。12月8日,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相關部門再次對匯總事項進行了逐項梳理研究,形成了《廣元市市本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20年版)(送審稿)》。三是市政府審定公布階段。12月14日,市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事項清單(2020年版)(送審稿)》。12月16日,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廣府辦函〔2020〕79號文件,正式公布了《廣元市市本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20年版)》。
三、清單主要內容
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采用表格形式,列明了市本級77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事項名稱、對應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中介服務事項設定依據、中介服務實施機構及服務時限等要素。
四、廣府辦函〔2020〕79號文件關于清單的主要成果
1、通過清理規范,保留了77項作為市本級行政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
2、對中介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今后,凡未納入清單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確需新設的,必須進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審查認證,依照法定程序設定并納入清單管理。